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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材料增值税: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计算材料设备含增值税价格和不含增值税价格。一般计税工程中,材料价以不含税价计算,结算时,工程中应缴税金可用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即增值税额(即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材料增值税率(营改增时)的参考文件:闽建价[2016]21号1、砂、土、石料、砖瓦、石灰及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等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材料,乘以系数0.96。2、粮食、农产品等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材料,乘以系数0.88。3、其它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材料,乘以系数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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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造价汇总取费的不同,具体如下:17费用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按照最新的增值税调整走 如现在取13点17费用定额(标准模板) 可抵扣增值税税点为17全计税 包括计取 甲供材料设备税金 乙供设备税金 并且增值税点为17点增值税全计计取 甲供材料设备税金 乙供设备税金 并且增值税点为1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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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问题原因:电脑不兼容.xlsx格式的Excel解决方法:打开.xlsx的Excel,另存为.xls的格式,再导入.xls的Excel即可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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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税金为整个工程的增值税税点,材料的增值税为材料的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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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业绩备案上传后显示的信息,是根据上传的导则文件来识别出来的,不能修改的。如需调整备案总价,可以对工程文件修改,修改后重新导出业绩备案导则文件,重新上传至业绩备案网更新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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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点击【晨曦BIM土建】或【晨曦BIM钢筋】选项卡下的“构件分类”,查看已分类类型是否为空,为空表示未分类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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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看下直接导入工程是否可以,如果可以,右击鼠标-打开方式-选择默认程序-浏览,浏览到软件的安装目录,选择下对应的软件二、重新安装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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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工程问题,新建工程-导入合并工程后即可导出2.3招标xml。注:导入合并工程后,请核对造价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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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记取界面,具体项为空,未引用到对应清单编码下,点左下角“恢复默认”重新记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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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点击【晨曦BIM土建】或【晨曦BIM钢筋】选项卡下的“构件分类”,点击右上角的分类检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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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原因:出现如上图的原因是因为本工程中,取费设置造价模板采用多个模板,模板样式不同,当点到最高节点时,就会出现重复的情况。一般是由于两个模板采用不一致的工程间,进行节点复制黏贴时,产生的。解决方式:点击【取费设置】--【造价模板】,选择所需的模板重新应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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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因为工程文件损坏了,所以不能正常使用。解决方法:双击工程图标-工程台账-恢复-选择恢复文件(根据日期选用)-确定。如下图所示:根据时间节点来选择恢复,建议选择工程后把工程另存为在桌面上,如果工程可以打开就可以正常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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