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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方法:分部分项节点右键--批量操作--勾选需要删除的节点--批量删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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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材料汇总界面——点击“市场价排序”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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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点击”输入设置“--“项目关联”--点击清单编码时清单导航自动定位选择“清单指引”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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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关于《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在简易计税法适用方面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详见附件https://zjt.fujian.gov.cn/hygl/jzy/wjhb/201712/t20171229_29224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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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选择组价定额,右键点击“应用组价方式于选定定额”,在弹出窗口中,选择“应用范围”、“项目类型”后,勾选需要被应用的定额,同时可以选择是否“保留企管费和利润的费率”,点击确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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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原因:该不计价材料在其他节点有参与计价。且未勾选“修改针对当前节点”。修改到了其他节点的相同但计价材料的价格。操作:材料汇总界面——勾选“修改针对当前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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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分部分项界面——点击【查找】,输入编码进行批量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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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工作特征界面,点击”批量操作“,选择“批量替换特性文字”在批量替换特征文本窗口中,查找、替换特征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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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方法:点击“材料指引”--上方范围选择当前单位。点击所需套取的材料类别,点新增即可新增。点中一条消耗量点替换即可替换为材料指引的内容。小技巧:可用此功能粗略判断主要材料设备、 甲供材料是否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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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在计价依据页面勾选执行闽建筑{2021}21号文,总价措施费页面会自动计取“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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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材料汇总界面,从序号处拉选多条需要设置的材料,右键点击“设置材料供应方式”,选择甲供/甲定后,在供货方式列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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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检查工程取费设置界面的“造价模板”是否有为空的,,造价模板为空的根据工程选择对应模板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