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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2月24日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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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问题描述
A 问题解答
导工程造价电子数据时,工程概况带星号的内容不一定要全部填写完整,必填项为“工程名称、标段名称(如有)、编制类别、投标人名称”。
但是在导出业绩备案时,带星号的内容全部为必填项。
D 问题描述
A 问题解答
导工程造价电子数据时,工程概况带星号的内容不一定要全部填写完整,必填项为“工程名称、标段名称(如有)、编制类别、投标人名称”。
但是在导出业绩备案时,带星号的内容全部为必填项。
A 以下几种情况可参考:工程业绩备案:业绩备案的工程带星号的信息需填完整,否则上传至业绩备案网址信息获取不完全,影响备案招投标项目:招投标项目针对招标方和投标方填写工程基本信息。如工程名称、标段名称(如有)、建设单位、工程总造价等;投标人导出电子导则文件(.xml)时需要填写投标人名称。其他情况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来选择填写。具体参照下图,选择不同的情况填写内容不同:
A 原因:编制说明存在图片及word格子附框,导致报表导出受到影响。解决方法:删除编制说明内容后,正常导出。建议编制说明内容以word形式提供。
A 原因:使用的该xml控制价导则,不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要求。解决方式:用工程底稿文件导出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V2017的招标模式v2.2导则,使用v2.2导则中的xml控制价进行评标。资料拓展:透过文件头识别不同的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1)、2017导则文件头:(2)、2011导则文件头:
A 原因:软件的“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读取的是造价汇总中的数据。如果修改其他费后,需要到造价汇总界面再进行修改,增加这些费用。操作如图
A 1.在分部分项界面下方的工具栏中选择---工作特征--选择列表特征---选择显示规则---序号选择--无 2.导入报表后工具栏中可以选择去除特征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