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查阅:
- 2024年12月22日 21:47
- 28193
D 问题描述
上传备案工程至业绩备案网站,提示“导则文件1.0版本的房建工程将不允许上传,请把工程目录模板改为单体工程或群体工程,采用2.0版本导则文件。”
A 问题解答
2018年7月1号以后的工程必须使用业绩备案2.0版本(即单体建筑、群体建筑的目录模板)。
工程为业绩备案1.0版本(目录17费用)不能成功上传。需新建工程为2.0版本后,把旧工程对应模板内容填入2.0版本模板中进行上传。相应2.0版本的单体建筑、群体建筑的要求。
相关知识点:
业绩备案导则版本2.0执行时间:按照闽建筑函【2018】58号文和我省现行计价规定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导则2.0相关规定,建议使用2018省指标模板进行工程造价并备案
2017计价软件为响应业绩备案2.0版本更新为:V18.7.1版本,增加V2.0电子数据交换导则(针对业绩备案涉及的指标数据和房建工程特征的内容,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具体反应在计价软件新建界面
新建界面的目录模板为17目录→为业绩备案1.0版本;
新建界面的目录模板为单体建筑或群体建筑→为业绩备案2.0版本